重庆工商大学内部牵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和目的
会计机构内部牵制本着经济事项多人证实,出纳与会计相互制约,上下级之间纵向牵制的原则。其目的是加强内部的廉洁性和自律性,防范不良经济行为的发生,堵塞漏洞,减少损失,确保学校财产物资的安全。
二、内部牵制的组织分工
按预算管理的口径分为事业支出,自筹基建支出。事业支山分为人员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同时又可细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各个系列的经费均由分管校领导宏观控制。分管领导逐级下放审批权,实行纵向审批。各个级次按职权范围和经济业务事项的要求履行审批权。自筹基建通过立项后的审批办法见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三、出纳工作牵制
(—) 出纳与其他会计岗位的牵制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债务债权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 出纳盘存制度
现金出纳每月盘存、稽核和财务科长必须到场监盘。银行存款出纳每月与银行逐笔对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稽核核对银行余额调节表的调节情况,财务科长检查核对的余额是否正确,并加盖银行存款出纳、稽核和财务科长的印章。
(三) 银行印鉴的牵制
学校各级会计机构的银行存款印鉴,必须分别由出纳、会计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可授权给稽核人员)保管。三枚印鉴不得同时与空白支票一起存放。
(四) 现金出纳取款的牵制
现金出纳提取现金,至少有一名财会人员同行。五万元以上的
提现,由学校派车,不得乘坐校外出租车或公共汽车。十万元以上的提现除有财会人员同行外,学校保卫部门的正式工作人员携带防盗装置同行,以防范不良后果的发生。
(五) 空白支票的安全防范
现金和银行存款转账支票必须进入学校配置的保险柜,不得存放在办公室的抽屉内。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的存折和现金。
四、经济业务传递程序的牵制
(一) 原始凭证审批手续的牵制
任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实物原始凭证除上述二人签字外,验收入必须签字或出具验收单。
(二)记账凭证传递的牵制
经审核后产生的记账凭证,要加盖审核的印章,及时传递到复核岗。复核人员对记账凭证的政策性、技术性和规范性进行复核,并加盖复核的印章再传递至出纳岗。未经复核的记账凭证不得直接传递至出纳岗支付现金。
(三) 经审核和复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入出纳环节进行收、付账款处理。业务处理完毕要加盖出纳印章和收讫、付讫的专用章,同时记录出纳日记账(一是手工出纳账,二是计算机出纳账),并传至稽核岗。
(四)每日下班前,稽核人员将出纳处理后的记账凭证与计算机现金和银行出纳账逐一核对,并加盖稽核的印章后移交到会计档案保管员。
(五)会计档案管理员要将稽核移交的会计资料进行登记,移交人签字以明确责任。档案管理员要妥善保管会计资料,装订成册,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期限和程序归档,移交至学校综合档案室。
2003年10月